7、水泥搅拌桩处理软基施工说明
7.1材料要求
水泥采用强度等级42.5级及以上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性能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2007的规定。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受潮或存放时间超过3个月时应重新取样试验,并按其检验结果使用,使用前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水宜采用饮用水。使用非饮用水时需经过化验并符合下列规定:
硫酸盐(以SO42-计)含量不大于2700mg/L,氯离子(CL-)含量不大于3500 mg/L;
不溶物含量不大于5000mg/L,可溶物含量不大于1OOOmg/L,碱含量不大于1500mg/L;
PH值不小于4 5;
桩顶垫层可选用灰土、级配良好的碎石或砂砾等,最大粒径不超过30mm,不舍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
7.2.施工注意事项
设计前应进行拟处理土的室内配合比试验。根据拟处理的最软弱层软土的性质,试验确定用于加固的固化剂和外掺剂的用量。试验用土宜为保持天然含水率的扰动样和部分原状样,采样位置不应少于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