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设计原则
6.1.1道路平面线形维持道路现状,保持现有道路中线位置不变,保持现有道路车行道边线不变。
6.1.2 保持道路纵坡和横坡不变。
6.1.3 对破损混凝土路面全部凿除后铺筑同等厚度的C30混凝土(或5.5%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并于整治后原路面层上进行沥青混凝土罩面。
6.2 平面设计
道路平面线形维持道路现状,保持现有道路中线,保持现有道路车行道边线不变,对部分交叉口路缘石半径进行梳理。
6.3 纵断面设计
道路纵坡与现状保持一致。
6.4 横断面设计
标准横断面:
一号路车行道宽度为11m(5.5m车行道+5.5m车行道=17m)
二号路车行道宽度为8m。
三号路车行道宽度为8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