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规划目标
《深圳市海绵城市规划要点和审查细则》中要求建筑与小区的雨水控制与利用优先利用低洼地形、下凹式绿地、雨水花园等生物滞留设施减少外排雨水量,鼓励利用景观水景、雨水收集池作为调蓄空间,既有利于削减洪峰流量,同时兼顾雨水回收的经济效益。鼓励绿色与灰色结合的海绵城市措施。
1)年径流总量控制率:该指标作为控制性指标执行,根据深圳市不同降雨雨型和下垫面土壤类型以及用地类型可确定本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目标为72%,面源污染削减率为55%。
2)绿色屋顶比例:不低于50%(引导性指标)。
3)绿地下沉比例:不低于90%(引导性指标)。
4)人行道、停车场、广场透水铺装比例不小于90%(引导性指标)。
5)不透水下垫面径流控制比例不小于70%(引导性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