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0.4kV变配电系统;
(2)低压配电系统;
(3)电力及控制系统;
(4)照明、应急照明系统;
(5)防雷、接地系统;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形式,系统构成如下图,任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超过3200。系统总线上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本项目共设置6台火灾报警控制器,地下层2台、地上层4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