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为规范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和数据传输系统应用,提高信息化水平,
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
和使用。
1.0.3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控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控系统的设计
和使用。
1.0.3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控系统,除应符合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