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使滑坡防治工程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达到减灾防灾的目的,特制定本规范。
1.2 为正确有效地加固滑坡体,提高滑坡稳定性,提供防治滑坡灾害地质依据,必须专门对滑坡开展详细勘察。
1.3 滑坡防治工程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滑坡防治工程须与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相适应,与市政规划、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相结合。
(2)滑坡防治工程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采用先进方法技术,使工程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美观适用。
(3)在一般条件下,防治工程应控制滑坡体变形不超过设计允许范围,不产生危及建筑安全的地质灾害。
(4)在特殊条件下,防治工程应能控制滑坡体的整体稳定,不产生危及生命和财产的重大地质灾害。
1.4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标准,一般按50~100年服务期限考虑,特殊工程应进行专门论证。位于人口密集区的滑坡防治工程,安全系数应适当增加。
1.5 位于水库区或江河边的滑坡防治工程设计,须考虑库(江)水位及其变化对滑坡的影响。
1.2 为正确有效地加固滑坡体,提高滑坡稳定性,提供防治滑坡灾害地质依据,必须专门对滑坡开展详细勘察。
1.3 滑坡防治工程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滑坡防治工程须与社会、经济和环境发展相适应,与市政规划、环境保护、土地利用相结合。
(2)滑坡防治工程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采用先进方法技术,使工程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美观适用。
(3)在一般条件下,防治工程应控制滑坡体变形不超过设计允许范围,不产生危及建筑安全的地质灾害。
(4)在特殊条件下,防治工程应能控制滑坡体的整体稳定,不产生危及生命和财产的重大地质灾害。
1.4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标准,一般按50~100年服务期限考虑,特殊工程应进行专门论证。位于人口密集区的滑坡防治工程,安全系数应适当增加。
1.5 位于水库区或江河边的滑坡防治工程设计,须考虑库(江)水位及其变化对滑坡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