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设计原则
(1) 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环保技术标准、规范,遵守国家和地方环保的有关法律、法规。
(2) 选用先进、合理、可靠的处理工艺,在确保处理排放达标的前提下,做到操作简单、管理方便、占地小、投资省、运行费用低。
(3) 设计美观、布局合理、降低噪声、消除异味及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避免二次污染。
(4) 改善劳动卫生条件,贯彻安全生产和清洁文明生产的方针。
(5) 为了提高污水处理站管理水平,采用自动化程序高,操作人员劳动强度低的设计。
(6) 合理选用优质配件降低能耗,提高工作效益和使用寿命降低成本。
(7) 处理系统运行有灵活性和调节余地,以适应水质水量的变化。
(8)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效的利用空间。
(9) 业主提出的其它合理要求。
1.2 设计范围
(1) 从调节池进水口到清水池出水口为止。
(2) 污水工程的工艺流程,工艺设备选型,工艺设备的结构布置,电气控制等设计工作。
(3) 污水处理工程设备及其相关附属设备的安装调试等工作。
(4) 不包括生产区至调节池进水口的管网、清水池出水口至外排口的管网,该部分由业主自行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2 水质水量及排放标准
2.1 进水水质水量
本设计参照同行业的水质特性、水质参数,养殖场的设计设计进水水质见表3-1;根据业主要求污水处理工程设计处理量为600m3/d,设施设计24小时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