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合理确定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的修缮工程的工程造价,根据建筑市场的计价需要和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在1995年《全国统一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2010年《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和2010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的基础上,编制2012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下称本综合定额)。
二、本综合定额共分三册:第一册“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第二册“安装修缮工程”、第三册“市政修缮工程”。
三、本综合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二、本综合定额共分三册:第一册“建筑与装饰修缮工程”、第二册“安装修缮工程”、第三册“市政修缮工程”。
三、本综合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工程造价合理性的基础,是编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企业投标报价、加强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