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投资,规范工程概算的编制行为,提高工程投资效益,2018年编制的《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和《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予以颁发,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原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颁发的《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冀建质〔2005〕562号)、《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冀建质〔2005〕561号)、《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冀建质〔2005〕560号)和《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冀建质〔2004〕15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