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计说明
1.1 建筑设计总说明中建筑面积的计算要准确,建筑面积计算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根据项目需要及时更新面积计算书。计算书形式可参照(附件一)。
1.2 室内装修标准:按照我司拟定的交楼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二)。
2. 统一做法
2.1 公共部分
2.1.1 电梯前室与核心体
2.1.1.1 电梯选用上海三菱电梯,电梯资料见附件。高层建筑中,两台并联的电梯,两电梯井之间不设墙,根据电梯土建资料做100宽的钢梁,以减少电梯井道面积。如有需要设消防电梯,可将两台电梯均设为消防电梯。
2.1.2 首层大堂
2.1.2.1 大堂前的室外不应放置各种井盖。
2.1.2.2 大堂的层高结合平面布局宜设置为挑高一层半或二层,一般为4-5米,以提升住宅档次;同时应注意避免挑高大堂对住宅一、二层的遮挡并不得影响二层前室的自然采光通风。
2.1.2.3 消火栓箱、电表箱等水电设备应避免设在首层大堂的主要视线范围内。
2.1.3 楼梯
2.1.3.1 住宅楼梯间开间轴线尺寸2700为宜;进深多层5700,高层6000为宜(不考虑管道井尺寸)。
2.1.4 地下、半地下停车库
2.1.4.1 应提高地下车库利用率,宜采用两柱间停3台车布置。(轴线柱距8100,柱间净距7500)。
2.1.4.2 地下停车库宜集中布置,合理安排设备管线与结构梁板柱等关系,尽量降低层高以节省造价的前提下,保证车库净高不低于2.3米。独立车库的门洞口统一宽为2.7米,高为2.3米,轴线进深不小于6.0米。车库门最终开启高度为2.2m,车库门安装的土建要求,见我司提供的样本等资料。在设计时应注意,门运行的范围内不得出现梁、柱、各种水暖管线及电气灯具等障碍物。灯位及电机插座应避开轨道及电机的位置。地下车库内有防火卷帘时,应注意防火卷帘洞口内不得有管线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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