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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某中学建筑设计说明及消防节能设计专篇

   日期:2019-07-02     文件格式:doc     浏览:114    评论:0    
 安徽某中学建筑设计说明及消防节能设计专篇
3.总体布置 
3.1 本工程艺术楼为高层建筑,其他均为多层建筑,建筑各单体建筑与相邻建筑间距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2条的要求,高层至少一个长边直接落地,满足消防扑救要求。
3.2 艺术楼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并在此相对应的范围内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满足消防扑救要求。
3.3 外墙在每层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详见立面图所示。
3.4 有封闭内院的建筑物,均设置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
4.2 防烟分区
4.2.1 防烟分区划分详见设备施工图纸,
4.2.3 防烟分区之间采用防火板或透明防火玻璃作为挡烟垂壁划分,每500 m2至少设置一道(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挡烟垂壁高度不小于500mm外露。
 
4.3 安全疏散
4.3.1 疏散宽度:设计疏散宽度满足规范要求。详见各单体建筑中疏散宽度计算表。
4.3.2 疏散距离(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按防火规范要求执行: 
(1)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2)教学建筑疏散距离按单、多层双向35m,袋形22m;
                        高层双向30m,袋形15m;
(3)办公等其它建筑疏散距离按多层双向40m,袋形22m;
                          高层双向40m,袋形20m;
(另:可以增加或减少距离的条件请详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17条注释部分)
4.3.3建筑的楼梯间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均向外开启。
4.3.4 疏散楼梯
4.3.4.1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均不小于1m;楼梯间内无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楼梯间内未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无可燃气体管道穿过。
4.3.4.2 防烟楼梯间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6.0m2;与消防电梯间合用前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0.0m2,满足规范要求。
4.3.4.3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不小于2.0m2,且在该楼梯间的最高部位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为不小于2.0m2,合用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为不小于3.0m2。
 安徽某中学建筑设计说明及消防节能设计专篇
3.总体布置 
3.1本工程艺术楼为高层建筑,其他均为多层建筑,建筑各单体建筑与相邻建筑间距离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5.2.2条的要求,高层至少一个长边直接落地,满足消防扑救要求。
3.2艺术楼沿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l/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的底边连续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并在此相对应的范围内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满足消防扑救要求。
3.3外墙在每层设置可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详见立面图所示。
3.4有封闭内院的建筑物,均设置进入内院的消防车道。
4.2防烟分区
4.2.1防烟分区划分详见设备施工图纸,
4.2.3防烟分区之间采用防火板或透明防火玻璃作为挡烟垂壁划分,每500m2至少设置一道(防烟分区不得跨越防火分区),挡烟垂壁高度不小于500mm外露。
 
4.3安全疏散
4.3.1疏散宽度:设计疏散宽度满足规范要求。详见各单体建筑中疏散宽度计算表。
4.3.2疏散距离(耐火等级为一、二级)按防火规范要求执行: 
(1)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等,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大于30m;当疏散门不能直通室外地面或疏散楼梯间时,采用长度不大于10m的疏散走道通至最近的安全出口。(当该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室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安全疏散距离可分别增加25%。)
(2)教学建筑疏散距离按单、多层双向35m,袋形22m;
            高层双向30m,袋形15m;
(3)办公等其它建筑疏散距离按多层双向40m,袋形22m;
             高层双向40m,袋形20m;
(另:可以增加或减少距离的条件请详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第5.5.17条注释部分)
4.3.3建筑的楼梯间通至屋面,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均向外开启。
4.3.4疏散楼梯
4.3.4.1楼梯间、前室及合用前室外墙上的窗口与两侧门、窗、洞口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均不小于1m;楼梯间内无影响疏散的凸出物或其他障碍物;楼梯间内未设置甲、乙、丙类液体管道;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内无可燃气体管道穿过。
4.3.4.2防烟楼梯间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小于6.0m2;与消防电梯间合用前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0.0m2,满足规范要求。
4.3.4.3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每5层内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不小于2.0m2,且在该楼梯间的最高部位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0m2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为不小于2.0m2,合用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有效面积为不小于3.0m2。
 
标签: 消防设计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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