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树立公司的社会形象和品牌、规范公司的建设工程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自身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贯彻执行本制度目的:
1、促进项目建设工程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提高管理水平。
2、管理制度是工程部、项目部从事工程管理活动的行为规范,也是对工程管理人员考核的依据。工程管理人员的管理工作必须遵照本制度执行。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地方的相关法规有不符之处,应以国家、地方相关法规为准。
第二章工程前期管理
房地产开发建设过程中,项目在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土证》后工程口即可介入。
第一节 工程前期现场准备工作
1、规划放线、交验:项目部应配合策划部从政府有关单位取得项目红线图、坐标控制点、高程控制点及规划红线外管线接驳点,掌握项目地下原有管线情况。并与施工单位办理核验、移交、确认手续。
2、围蔽工程:策划部办理齐全的收地手续后(取得国土证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项目部进行收地围蔽工作,按已制定的实施方案组织施工。
3、“三通一平”的实施:策划部办理完成临水、临电的报批、临时道路出入口报批(包括市政道路绿化迁移报批手续)、余泥排放证等手续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场地平整、临水、临电、临时道路等的施工。
4、组织勘察施工:取得总规批复后,项目部组织勘察单位进场,并指派两名项目部人员对所有钻孔工程量进行验收,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及时存档;现场钻孔取样完成后,应督促勘察单位在勘察外业完成后10天内提供勘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