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ant;overflow-wrap:break-word!important;">2022年7月15日,住建部发布国家标准portant;overflow-wrap:break-word!important;">《民用建筑通用规范》portant;outline:0px;max-width:100%;visibility:visible;overflow-wrap:break-word!important;">编号为GB55031-2022,portant;">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portant;">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portant;">,portant;">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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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outline:0px;max-width:100%;letter-spacing:normal;overflow-wrap:break-word!important;">现批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31-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4.3.1、6.7.4、6.8.6、6.8.9条。
二、《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第3.1.7、4.2.8条。
三、《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第3.0.2、4.3.3条。
四、《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第8.2.2、9.1.2条。
五、《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3.1.4、3.1.5、3.6.2、4.4.4、5.1.6、5.5.1、5.6.2、6.2.1、6.3.1、7.1.6、7.3.1、7.4.1、8.1.2、8.1.3、9.1.4、10.7.4条。
六、《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2016第5.5.1条。
七、《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第3.1.2、4.12.1、4.12.2、4.12.4条。
八、《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第3.1.2、6.2.8、6.2.19、6.2.23、7.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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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rtant;outline:0px;max-width:100%;letter-spacing:normal;overflow-wrap:break-word!important;">现批准《民用建筑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31-2022,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现行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第4.3.1、6.7.4、6.8.6、6.8.9条。
二、《车库建筑设计规范》JGJ100-2015第3.1.7、4.2.8条。
三、《饮食建筑设计标准》JGJ64-2017第3.0.2、4.3.3条。
四、《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第8.2.2、9.1.2条。
五、《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3.1.4、3.1.5、3.6.2、4.4.4、5.1.6、5.5.1、5.6.2、6.2.1、6.3.1、7.1.6、7.3.1、7.4.1、8.1.2、8.1.3、9.1.4、10.7.4条。
六、《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2016第5.5.1条。
七、《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范》JGJ214-2010第3.1.2、4.12.1、4.12.2、4.12.4条。
八、《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JGJ103-2008第3.1.2、6.2.8、6.2.19、6.2.23、7.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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