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地点: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农科院畜牧研究所东部院区)。
(二)建设用地四至范围:南至农大南路,东至树村万树园住宅区,北至中国农业大学,西至院内鸡场路。建设总用地面积为 156.7亩。(具体数据见《规划意见书》)
(三)已经批复的有关文件:
1.《关于调拨农科院马连洼三所土地用于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建设的函》(国管房地[2007]176号)
2.《关于农科院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部分土地调配及有关事宜的复函》(国管房地[2008]305号)
3.《关于同意广泰小区中央国家机关周转安置房项目立项的批复》(国管房地(2009)212号)
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附件(条件)》(2009规意条字0046号)
5.《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复函》(2009规复函字0196号)
6.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协调会议纪要》(国管阅[2009]15号)
7.钉桩成果2009拔0410
二、设计要求:
(一)设计主旨
1、设计符合国内各项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要求;
2.面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满足周转安置功能,符合时代特征,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追求住宅面积的最大化;
3.鼓励采用各类节能环保技术,尽量采用(包括甲方推荐的)国内外成熟的先进设备、工艺、技术和材料,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以节约、环保、宜居为目标,设计节能生态示范小区。
(一)项目地点: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农科院畜牧研究所东部院区)。
(二)建设用地四至范围:南至农大南路,东至树村万树园住宅区,北至中国农业大学,西至院内鸡场路。建设总用地面积为 156.7亩。(具体数据见《规划意见书》)
(三)已经批复的有关文件:
1.《关于调拨农科院马连洼三所土地用于中央国家机关职工住宅建设的函》(国管房地[2007]176号)
2.《关于农科院海淀区圆明园西路2号部分土地调配及有关事宜的复函》(国管房地[2008]305号)
3.《关于同意广泰小区中央国家机关周转安置房项目立项的批复》(国管房地(2009)212号)
4.《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书附件(条件)》(2009规意条字0046号)
5.《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规划意见复函》(2009规复函字0196号)
6.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北京市人民政府《中央国家机关建设项目协调会议纪要》(国管阅[2009]15号)
7.钉桩成果2009拔0410
二、设计要求:
(一)设计主旨
1、设计符合国内各项法律、法规及设计规范要求;
2.面向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满足周转安置功能,符合时代特征,建设节能省地型住宅,追求住宅面积的最大化;
3.鼓励采用各类节能环保技术,尽量采用(包括甲方推荐的)国内外成熟的先进设备、工艺、技术和材料,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前瞻性,以节约、环保、宜居为目标,设计节能生态示范小区。